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于2026年1月8日至1月15日开展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监管企业),考核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
二、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时间为2026年1月8日至1月15日。
三、考核内容
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指标,重点考核干部职工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
四、考核等级评定
考核档次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档次比例,为本单位在编在岗总人数的16%(见附件1)。抽调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人员由所在的工程项目办公室组织考核。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病、事假六个月以上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暂不确定档次,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考核档次。
五、考核方法步骤
1.撰写材料内容及要求
被考核个人根据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撰写个人总结。认真填写《九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各单位人事专员在2026年1月16日前将以上表格报送市中心人事科。
2.召开考核测评大会
各单位召开考核民主测评会,对本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如人数不足30人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市中心机关考核工作由机关党委组织。
3.确定考核结果
各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由本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测评结果集体研究确定考核档次,考核结果应在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后交市中心人事科审核汇总,经市中心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六、结果运用
各单位要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与奖励工作相结合,加强结果运用,突出正向激励作用。2025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工作人员,可按规定的程序给予嘉奖。对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要对其进行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进,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到位。
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档次并给予嘉奖的,可按照不超过工作人员总数2%的比例记功。
七、记功申报
(一)申报程序
1.各单位对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且嘉奖人员名单进行梳理汇总,并组织民主测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按分配比例确定拟记功人员候选人,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中心党委集体研究,最终确定拟记功人员名单。
2.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中心人事科统一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市中心机关纪委对拟记功人员党风廉政方面的意见。
3.市中心对拟记功人员审核后,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申报材料
1.记功审批请示文件;
2.《九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人员名册汇总表》(附件3);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附件4,拟授奖励一栏备注记功);
4.近3年(含2025年度)奖励审批表;
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30日前完成记功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八、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考核工作作为了解干部,强化管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反映情况。
2.按时报送材料。要按照考核工作通知要求,认真规范填写相应岗位类别年度考核登记表。《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核结果表》《2025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附件6)以及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一并于2026年1月16日前报送市中心人事科。
3.把握政策规定。各单位在对干部职工考核时,务必向机关纪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征求意见。特别对2025年度受党政纪处分人员、2025年以前已被给予党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人员等情况的统计填报和考核结果的确定(见附件7),一定要真实、准确,实事求是掌握本单位人员受过处分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将严肃追责。
4.主动接受监督。各单位在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中要充分走群众路线,扩大干部职工在考核工作中的民主参与,建立民主监督的畅通途径,市中心机关纪委、人事科设立举报投诉电话:822 3892、8221725,受理考核工作中各项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核查。
中共九江市公路发展中心委员会
2026年1月7日

赣公网安备 36010202000280号